《中国税务报》:纳税人需求管理有“办法”
02.12.2016 18:52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日前,贵州省国税局发布《纳税人需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纳税人需求管理原则、主要内容、需求响应、需求问效和工作流程等内容,使纳税人需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和高效。
根据上述办法,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平台、纸质问卷、纳税人座谈会和入户走访等渠道反映自身需求,税务机关按照政策落实、征管执法、服务规范、权益保护、信息化建设、人员素质和其他需求7个类别对纳税人需求展开分类处理。
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出的简单需求,要及时反馈;对一般涉税需求,应于15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对复杂涉税需求,应于30个工作日内响应或反馈;对存在困难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响应或反馈的,经本级税务机关分管纳税服务部门的局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向纳税人说明原因。
为保障纳税人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该办法明确对纳税人需求响应工作质效展开督促管理,采取工作回访、检查指导和效应分析等方式实行跟踪问效。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2.12.201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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