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空间规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修改

18.10.2018  14:14

  来自贵阳市城乡规划局的最新消息,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印发了《贵阳市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实施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改变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

  空间规划年度计划内容包括三个内容:确定计划年度内建设意向项目库;依据计划年度内城市建设重点,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与用地范围,对计划年度内项目的用途、空间布局、法定规划强制性控制指标等进行具体安排;根据“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论证项目符合城规、土规、林规的情况。

  同时,《办法(试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实施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改变空间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和管控要求。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机关论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修改:国家、省、市发展战略、发展布局作出重大调整的;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的;因国家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的;经评估确需修改的。(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