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出台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市内粮食安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地方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市内粮食安全,经安顺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7月29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市内粮食安全的实施方案》(安府办函〔2014〕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省内粮食安全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53号)下发后,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安顺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签署了重要批示意见。按照要求,市粮食局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了《实施方案》(代拟稿),并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发函等形式全面征求了各县(区)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办还专门组织召开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定,切实为今后的组织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中, 一是 明确了目标任务。重点明确新建和改扩建粮食仓房10万吨、油罐5万吨,维修粮食仓房5万吨,推广5万户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的目标任务。 二是 明确了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从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抓好粮食流通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油质量安全4个方面明确了18个具体工作措施和任务。重点明确对把市军粮供应站集约化保障建设项目纳入安顺市粮油储备库荡上村储备粮库建设项目一并进行规划和建设。明确由市财政、农委、粮食和发行对市县级粮食风险基金进行测算。 三是 明确了工作要求。重点明确了在县(区)建库项目中,采取“退城进郊”资产置换方式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扣除相应的处置费用和按规定提取有关专项资金后,优先用于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列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目标考核。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粮食安全责任、促进农业生产、夯实粮食流通基础、筑牢粮食流通“底线”,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生产收储供给安全保障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下一步,市粮食局将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真正把《实施方案》落实到位,推动安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提速度、上台阶,取得新的成效。(安顺市粮食局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