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精河:一男子雇车盗窃高压线 异地变卖被查获

21.11.2015  04:14

11月19日中午,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尕某交待了其雇车盗窃高压线的行为,同时,在精河县托里镇二牧场,指认了其盗窃、转移赃物的地点。至此,精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

10月31日15时许,精河县托里镇暂住居民吕某报案称: 9月11号,其所在盛源电力有限公司第三施工队将8卷施工使用的钢芯铝绞线(俗称高压线),16吨,卸放在精河县托里镇二牧场枸杞开发公司路口, 10月31日公司员工发现钢芯铝绞线不在了,查找无果,后报警。报案价值15万余元。

因案情重大,精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启动多侦协作机制,多警联动,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侦查员通过仔细勘查现场,反复研究,判定实施犯罪须由专用车辆装卸特点,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对专用车辆进行排查走访。经过细致工作,侦查员于11月4日在精河县城镇查找到营运装卸车驾驶员王某,据王某回忆,其于10月14日12时有一青年男子租其车由精河县城镇至案发现场装车拉走8卷高压线,并将高压线运至托里镇大庄子村卸下后离开。通过调取相关视频资料,证实了王某反映的情况。

后续,经过大量工作,未能查获雇车人有效人像识别资料及其它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卸车点托里镇大庄子村为辐射,重点围绕相关人员、特种车辆,再次全方位地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同时请求博州公安局相关单位给予技术协助。

在博州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侦查员克服多种困难,不分昼夜开展工作,经过十余天走访排查,案件终于出现重大转机。

11月19日查找到在托里镇大庄子村运输高压线的车辆,据车主马某反映,其曾受本村居民尕某雇佣车辆,将高压线运输至乌鲁木齐市。

专案组侦查员乘胜追击,迅速于当日在精河县托里镇大庄子村将犯罪嫌疑人尕某成功抓获。

尕某,回族,1987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甘肃省平凉地区平凉市人,现暂住精河县托里镇永集湖路四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尕某交待:其因家中经济困难,见到放于路边的高压线,遂临时起意,雇车盗窃高压线,并再次雇车将高压线运输至乌鲁木齐市变卖,获赃款6.5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尕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部分赃款已追回,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秦蕾 田向东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