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民同志会见纳雍县长许晓鹏就纳雍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进行座谈

08.05.2017  13:04

  5月3日上午,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长郭瑞民在省公安厅会见纳雍县委副书记、县长许晓鹏,就纳雍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进行座谈。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邹碧声,毕节市公安局、纳雍县公安局、厅改革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见。

  在听取许晓鹏同志关于纳雍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后,郭瑞民同志指出,2017年省委政法委将省公安厅“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督导帮扶对象调整为纳雍县,是省委政法委从纳雍县维护稳定工作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决定,是省公安厅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将按照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紧密协同纳雍县委、县政府和毕节市公安局全力做好创建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就抓好纳雍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郭瑞民同志强调,要把确保稳定作为第一目标。县委、县政府要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稳定是一、其他是零”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保稳定是促发展、惠民生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只有在稳定的前提下,抓创建工作才有实际意义。要把确保纳雍县社会大局稳定放在创建工作的核心位置来谋划和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好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省公安厅和毕节市公安局要千方百计支持纳雍县开展创建工作。以责任的落实为保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许晓鹏同志表示,将认真按照郭瑞民同志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纳雍县“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与省公安厅、毕节市公安局的沟通配合,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地把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