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组织武警对学校保安进行培训防卫器械

02.07.2014  10:49

  昨日,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地教育局与驻地武警部队联系,对属地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保人员进行培训。安保人员需要通过培训掌握防卫器械、技防设施使用基本技能;以及擒拿格斗、队列及防暴技能。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培训,使安保人员明确学校安保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基本要求,掌握安保工作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提高安保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强化安保队伍规范化管理,提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和能力。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在7月10日-20日进行,培训总时间为2-3天,具体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驻地武警部队确定。

  在培训上,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集中培训的原则,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与驻地武警部队负责组织本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安保人员培训。各市(州)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特区)参加培训。贵安新区的安保人员清镇市组织的培训。属地无武警中队的各市(州)开发区(管委会)、观山湖区,请市(州)教育局协商市(州)武警支队,由武警支队负责调配。

  培训内容为防卫器械、技防设施使用基本技能,擒拿格斗、队列及防暴技能训练以及岗位规范培训。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培训统一内容、统一住宿、统一训练。学校负责安保人员的送训,教育局负责做好安保在岗人员情况摸底统计、场地、培训器材、食宿安排等,并认真组织实施,武警部队负责组织专业培训和技能训练,培训费用由教育部门承担。

  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要及时将安保人员培训资料收集汇总,纳入学校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备查。今后凡学校新聘任安保人员必须参加当年培训上岗,并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在岗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培训工作管理,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对培训工作不落实或培训效果差的学校在全省进行通报。

  各地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将培训工作小结(包括文字、图片)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记者郑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