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流通相关工作的报告

29.10.2015  17:40

      10月9日—14日,省粮食局沈健局长带领考察组赴宁夏回族自治区考察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产业化发展等工作,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自2010年由党委、政府确定启步实施,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实现了“粮食安全”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各责任单位任务明确,同心协力;实现了信息互通,问题及时反馈解决,意见建议及时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形成了上下互动,多方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重点考核和职责考核相结合

一是自治区、地(市)、县政府分别将粮食安全重点内容列入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考核内容主要有:粮食产量、行政执法、粮食应急体系、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农户科学储粮标准仓等,逐级签订责任书,进行重点考核。二是自治区粮食局、对地(市)、县粮食局根据职能职责,从粮食宏观调控、监督检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国有粮企管理等方面设置若干小项,逐级签订责任书,进行职能考核。

      (二)两次查考与三项评议相结合

      通过制定《自治区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对考核内容细化量化。“两次查考”是半年自查与年终考核。“三项评议”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评价,下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评价。评价根据考核实施办法所列的“评价点”进行。

      (三)逐步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今年6月,自治区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意见》(宁政发〔2015〕42号)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保障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实行省、市、县长分级责任制,各市、县对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负全责。实行粮食安全部门分工责任制,区发展改革、财政、粮食、农牧、国土、食品药监等有关部门对职能领域内保障粮食安全负全责,积极做好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目前,自治区发改委、农牧厅、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定期进行专项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粮食宏观调控、应急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发展情况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供需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661.6万人,粮食播种面积1157万亩,粮食总产达377.9万吨,人均粮食占有量560公斤,占有基本口粮150公斤,粮食商品率68.7%。2014年全区粮食总供给467万吨,其中区内生产总量377.9万吨,外省区购入89万吨。年总需求量457.8万吨,其中区内消费总量377.2万吨,销往外省80.5万吨。

从粮食供需情况看,宁夏属粮食产销平衡区,粮食流通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原粮直接流入和流出。二是转化为成品粮、食品、副食品的流入和流出。主要做法是通过建立粮食收购指导价制度,制定收购工作预案,开启“订单收购”模式,保障了种粮卖得出”,有效规避卖粮难。通过加强粮食购销衔接和品种调剂,健全地方和中央、国有与民营粮食企业联动收购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储备粮轮换吞吐作用,适时有效调控市场供需,确保区内市场供需平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五年来(含2015年预测数)共收购各类粮食840万吨,销售各类粮食1230万吨,跨省区购进各类粮食395万吨,跨省区外销各类粮食360万吨。不断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积极协调做好品种调剂,促进了粮食有序顺畅流通。

(二)地方储备粮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1、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自治区地方储备粮原粮规模不断充实,原粮储备实现了“六统一”管理模式,储备粮管理规范、科学,成品储备覆盖了区、市、县三级,同时优化布局,各级政府应急储备主要由规模大、信誉好、效益佳的龙头加工企业和军供企业承担,实现了原粮储备保障全区总人口4个月的口粮供应,应急储备可满足全区城镇人口10天口粮消费和总人口2个月的口油供应目标,有效发挥了平抑市场的“蓄水池”作用。

2、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自治区制定“粮食应急预案”,通过建立区、市、县粮油应急定点承储单位75家、应急加工企业54家、应急配送中心27个、自有粮油运输能力3030吨。依托放心粮油示范店、国有粮库、军粮供应店等资源建设应急供应网点300个,实现全区全部乡(镇)全覆盖,强化和提高保障能力,形成了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调度机制。

      3、市场体系建设情况:全区共有省级粮油批发市场1个,地市级粮油批发市场4个。宁夏银川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2个功能齐全的交易大厅,设有200个交易席位,共享国家粮油交易中心会员单位14000多家,分布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区,年均召开交易会近百次,已成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粮油交易中心、价格中心和信息中心。全区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建立粮食市场监测点99个,形成了定点传输、逐级上报、定期发布和手机短信平台传送粮油市场价格信息的市场监测体系;形成了以办公自动化为中心,以储备粮管理为主体,以动态业务管理为核心,以电子政务网为支撑,涵盖全区11家储备企业的宁夏粮食宏观调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数字粮库”。实现了应急指挥、储备粮远程监管、储备企业安防、粮食价格预警监测、协同办公等综合功能,较好地服务了粮食保供稳价工作。

(三)粮食产业化发展情况

自治区共有粮食仓储企业170家,其中国有企业39家,民营企业130家、外商投资企业1家。总仓容350万吨,其中完好仓容280万吨。全区入统的粮油加工企业共计261家,其中正常生产企业197家。粮油机械加工制造业1家。近年来,自治区粮食系统多措并举,加快粮食产业化发展,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和维修改造仓容,有效改善了粮食企业储粮环境;二是积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为22万农户配置标准化储粮仓并做好技术服务,受到普遍欢迎;三是提高科学储粮技术的运用水平,减少并控制储备粮的损失损耗率;四是着力实施稻谷品质提升,助推农户增产增收;五是加大粮油加工企业技术改选升级力度,发展粮食循环经济。粮食产业化发展取得实效,2014年全区粮油加工总产量289万吨,工业总产值实现174亿元,利税额达到7.5亿元。

三、启示及建议

      1、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列入考核内容。考察中我们深感,宁夏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粮食流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拥有组织健全、上下对应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自治区做到区、市、县三级均保持独立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且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从组织上保障了粮食流通各项工作统一、有序、高效的实施。建议将是否保持相对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列入省政府对各地、县人民政府的重点考核内容中。

2、重点考核和职责考核相结合的做法值得借鉴。自治区采取将粮食安全责任制列入各级政府效能目标,由政府逐级进行重点考核。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则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由行政管理部门逐级进行职责考核。这种方式,使政府和部门职责清楚、任务明确、易于考核,有利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值得借鉴。

3、加大科学技术在粮食产业化发展中的运用和推广。考察中我们感到,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推广已成为宁夏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大力推广机械通风、粮情检测、环流熏蒸(分别达到总仓容约57.21%、45.92%  、31.33%),大大降低储备粮损失损耗;通过配置稻谷烘干设备,积极实施干燥降水技术推广运用,着力解决稻谷整精米率低问题,提升稻谷品质,实现增产增收;通过开发留胚米、研发马铃薯淀粉复合专用粉、杂粮产品深加工等节粮减损项目,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积极借鉴,使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成为我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省粮食局赴宁夏考察组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