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花溪考点查出4名“枪手”

25.10.2016  18:08

本报讯 去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将代考等舞弊行为纳入刑法。今年10月22日,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花溪两个考点查获4名代考“枪手”,4人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10月22日,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在花溪两个考点中,监考老师发现4名考生身份证异常,将4人带出考场询问调查后,他们交代是帮人代考。很快,这一消息层层上报,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取得联系,省公安厅责成花溪公安分局阳光派出所介入调查此案。

阳光所李警官介绍,当日11时左右,派出所接到指令,立即前往考点将4名代考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他们均系铜仁籍,年龄在23岁至29岁之间,都使用假身份证帮人代考。

4人都是中专、大专文凭,并非高学历,考生和中间人为何会选择他们来代考?”李警官说,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随着案情继续深入,更多隐情或将浮出水面。

另外,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去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代考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等舞弊行为已不仅是违纪行为,将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李强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