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第四批(2012~2014年三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通过三年总体验收
5月25日,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州水务局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荔波县第四批(2012~2014年三年度)中央财政小
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三个年度项目的总体验收。
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详细了解荔波县第四批(2012~2014年三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荔波县第四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佳荣灌区、茂兰灌区、樟江灌区、甲良灌区、尧花灌区,项目总投资4810.09万元,建设年限为2012~2014年,通过三年项目的实施,荔波县第四批(2012~2014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共完成:新建山塘5座,改造山塘4座;改造拦河堰7座,新建拦河堰3座;改建渡槽2座,新建渡槽1座;新建拦河护岸工程1处;改造渠首溢流堰1座;改造涵洞2座;新建和改造倒虹管5.377km;新建和改造渠道163.575km;新建200m³高位水池2口,新建100m³高位水池4口,新建10m³蓄水池60口;铺设管网45.502km。共完成投资4703.63万元,解决灌溉面积3.0572万亩,全县有效灌溉面积从2012年9.57万亩提高到现在的13.3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有效灌溉率达40.78%,为项目区农田灌溉和粮食生产提供了水源保障,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项目设计预期效益。
验收组认为,荔波县第四批(2012~2014年三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工程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工程建设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工程档案基本完整、齐全,资金管理规范,验收组同意工程通过三年总体验收,并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强水利项目工程的后续管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荔波县水务局 李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