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
31.10.2014 20:2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2014年开展药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的通知》,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全面部署黔东南州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
一是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对药品质量负总责,并保证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积极配合跟踪检查工作,不得隐瞒匿报相关情况。
二是必须严格执行跟踪检查方案,选派GMP检查员参与检查工作,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结束后,撰写《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报告》,建立药品GMP跟踪检查档案。
三是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在跟踪检查中要坚持严格检查,对所发现的缺陷项目,监督企业整改到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对不符合药品GMP检查评定标准的,将以书面形式建议省局收回相应剂型的《药品GMP证书》。
四是必须严格纪律,依法行政。明确监督检查职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检查员在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药品GMP认证检查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企业的监督,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良好形象。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31.10.20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