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全面启动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
07.08.2014 18:3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提出换证认证申请并通过新版(2013版)GSP认证,否则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为了做好毕节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保证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常营业,毕节市已全面启动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企业)新版GSP认证工作。截止8月5日,全市共受理GSP认证药品零售企业156家。
(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7.08.2014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