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贵州省教育厅公告〔2017〕2号)
03.03.2017 01:02
本文来源: 教育厅
QFGD-2017-16003
(贵州省教育厅公告〔2017〕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第34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废止下列目录中的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省教育厅2017年第一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省教育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黔教外发〔2016〕37号 |
2 |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黔教法发〔2007〕98号 |
3 |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授牌工作的通知 | 黔教民办发〔2015〕93号 |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进入上述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各地也不得再依据上述文件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3.03.2017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