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检察院为公诉一起传销案远赴湖南跨省开庭

08.04.2016  21:02

    4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观山湖检察院获悉,观山湖检察院为了公诉一起传销案,因被告人身患重病,不能前来出庭,检察官远赴湖南跨省在被告人病床前开庭。

    据了解,3月3日,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两名检察官赶赴被告人邓某某家乡湖南省岳阳市,在病床前公诉一场特殊的“庭审”。

    2015年6月,观山湖检察院对被告人邓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中,因被告人邓某某已身患舌癌,在取保候审期间,丧失活动能力,不能够正常进行语言交流,经观山湖法院与检察院达成一致意见后,共赴被告人邓某某家乡设庭审理此案。

    经审查查明,邓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组织为逃避打击,从广西南宁市转移到贵阳市继续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危害较大。

    庭审中,邓某某一直躺在病床上,因为不能言语,法庭允许邓某用点头和摇头的方式表达对起诉书、证据等内容是否存在异议。

    经庭审,邓某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记者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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