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05.02.2016  13:12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合格标准

(一)2015 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 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4 年单科合格,且2015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4 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 分计入2015 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二、成绩核查

参加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2月26日前申请核查,申请核查程序为:考生填写《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见附件),传真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核查,核查结束后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

三、合格证发放

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印制,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发放,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具体领取时间待总局将合格证运送至贵州后另行通知。

四、新闻记者证和播音员主持人的办理

取得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可办理新闻记者证,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管理处(电话:0851-85846728),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可办理新闻记者证和播音员主持人证,播音员主持人证的办理请咨询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电话:0851-85665300)。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人:陈高;联系电话(传真):0851-85665300。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2月3日

 

附  件: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单、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