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基〔2015〕187号
各有关市(州)教育局:
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要求,2015年遵义市第二中学等10所学校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兴义一中等5所学校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六枝特区一中等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查,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6日起对上述学校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学校
(一)一评学校(10所)
遵义市第二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湄江中学、惠水民中、平塘民中、瓮安二中、丹寨民中、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纳雍一中、望谟民中。
(二)升类学校(5所)
1.二类升一类(2所)
铜仁一中、兴义一中。
2.三类升二类(3所)
凤冈一中、岑巩县第一中学、锦屏中学。
(三)复查学校(2所)
凤冈二中、六枝特区第一中学。
二、评估程序和办法
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进行评估。
三、评估时间及专家组名单
(一)评估分组及时间
第一组:湄江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遵义市二中
1月5日:专家报到
6日:评估培训及赴受评学校
7-9日:评估湄江中学
10-12日:评估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
13-15日:评估遵义市二中
16日:返回
第二组:瓮安二中、平塘民中、惠水民中
1月5日:专家报到
6日:评估培训及赴受评学校
7-9日:评估瓮安二中
10-12日:评估平塘民中
13-15日:评估惠水民中
16日:返回
第三组: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铜仁一中、凤冈一中、凤冈二中
1月5日:专家报到
6日:评估培训及赴受评学校
7-9日:评估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
10-12日:评估铜仁一中
13-15日:评估凤冈一中
16日:评估凤冈二中(复查)
17日:返回
第四组:锦屏中学、岑巩县第一中学、丹寨民中
1月5日:专家报到
6日:评估培训及赴受评学校
7-9日:评估锦屏中学
10-12日:评估岑巩县第一中学
13-15日:评估丹寨民中
16日:返回
第五组:望谟民中、兴义一中、六枝特区第一中学、纳雍一中
1月5日:专家报到
6日:评估培训及赴受评学校
7-9日:评估望谟民中
10-12日:评估兴义一中
13日:评估六枝特区第一中学(复查)
14-16日:评估纳雍一中
17日;返回
(二)专家组名单另行通知。
四、成立巡视组,加强客观、公正和廉洁评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厅(委)六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执行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 省教育厅将成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巡视组进行面上巡视,指导、督查各地及专家组客观、公正和廉洁评估,确保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五、评估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
(二)接受复查评估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按照我厅下发的第二次评估意见对照新评估方案认真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整改和完善,确保顺利通过评估。接受升类评估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对照新评估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充分准备,认真迎评。
六、其他事宜
(一)每组第一所受评学校于1月6日上午10:00到贵州锦江鲜花大酒店(贵阳市中华南路1号,总台电话:0851-85819901)接评估专家,每组第二所受评学校与第一所受评学校联系接送专家事宜,第三所受评学校与第二所受评学校联系接送专家事宜,以此类推。每组评估结束后,由最后一所受评学校负责将评估专家送回贵阳。
(二)各地各校要确保接送车辆车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
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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