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贻琴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谌贻琴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部署双拥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审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10月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部署双拥工作、供销合作社工作,审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会议专题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及配套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法治意识、绩效意识、风险底线意识、“过紧日子”意识,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打造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服务型财政,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紧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坚定自觉的态度、更加切实有效的举措、更加坚强有力的领导推动双拥工作,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强化后路、后院、后代服务保障,积极推进“黔货出山进军营”,大力支持部队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发挥独特优势,深度参与农村产业革命,着力强化农资保障、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强调要围绕建设特色教育强省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整体专业素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要积极稳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解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问题,保障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实施意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贵州省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等。(记者 李薛霏)
[责任编辑: 栾小琳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