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家电配件无法使用,不退不换?

27.06.2015  09:03

近日,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接到听众鲍先生来电反映,家中过了保修期的新飞冰箱门封条坏了,官方指定维修点所售的新配件却无法正常安装使用,且不退不换,无发票。

鲍先生说,这台新飞冰箱购于09年,近期由于冰箱门封条坏了,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新飞冰箱上海指定维修点工作人员起先表示,该冰箱型号已经淘汰,门封条不生产了,需上门查看,并收取80元维修费。被鲍先生拒绝后,厂家随后致电其称找到了对应的门封条配件,鲍先生去维修点花了120元买了两根门封条回家自己装,发现冷藏室的一边安装不上。便再次致电维修点,希望更换大小合适的门封条,却被告知门封条售后不退换,除非上门查看,但要支付80元维修费。

实况:(大了,装了不合。但是他说厂家给他就是这个型号,我说我把冰箱型号都报给你了,这个不可能啊。我说让师傅上门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你们给我给错了,那这80块钱我不付的,他说那不行的。没有发票,是收据。)

鲍先生对此表示不解,他在维修点买的门封条无法使用,更换为何还要收取上门费。为此,记者致电该维修点,一名工作人员称,不上门服务的话,购买的配件不退不换。

实况:(要上门换,你要是自己来买零配件的话,我们是不退不换不修,所以呀要上门,卖配件就是这样的。没有发票,购买配件没有发票。如果需要报修,可以安排师傅上门不卖配件。)

记者随后联系了新飞售后服务热线4006098888,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过保后配件出现问题,消费者可向指定维修点购买相关配件。但对于新配件的质量,他表示,只能保证30天,

实况:(我们这边可以安排到时会有维修点会给你安排配件发货。能保证你正常使用30日,超过30日,这边就不保修了,就需要收取费用的。)

记者查找了国家三包规定发现,对于家电过了保修期后,消费者购买的零配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不过,市消保委志愿者律师沈伟民表示,即便如此,消费者出钱购买的零配件依旧需要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法,其中虽然没有明确涉及具体保质期限,但可以参照相关的产品技术规范。

实况:(你提供的是一个产品,正常的产品质量是要承担责任的,正常使用寿命要保证。按照产品质量法,生产产品要有个合理的试用期,这个法律有规定。这里要引用技术标准了,相关国标,塑料制品你是不是符合这个标准。

此外,沈伟民律师指出,维修点有义务主动提供消费者发票,同时建议消费者也应及时索要,并将相关配件型号在发票上列明。

实况:(不管何种情况,只要是商品,都要开具发票,这是你的法律义务。发票既是交易凭证,也是交易内容的描述。发票要开的清楚,型号,比如A,不能开成B,以免今后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