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研讨会
为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30周年,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律师事务所和贵州民族报社联合举办了“贵州省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研讨会”。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出席并讲话。省人大民宗委副主任钱晓鸣、贵州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等50多名法学专家参加会议。
张和平指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刚刚召开,10月1日又是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施行日和国庆节。这个研讨会召开的时机非常好,对于回顾总结贵州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经验、探讨研究新形势下坚持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和平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国家的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基于国情作出的英明的制度安排。建国以来,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贵州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一是民族法制体系逐步健全。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贵州民族法制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民族法制体系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贵州的施行,以及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是经济社会建设稳步发展。近年来,贵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扶贫攻坚和城镇化带动战略,民族自治地方贯彻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经济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成就。
三是民族关系更加团结和睦。2013年贵州启动了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推动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定期举办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文艺会演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贵州团结和睦的民族关系,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张和平指出,回顾贵州民族地区取得的成绩,一条根本的经验就是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只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的各项战略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对民族政策、民族工作的最新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用力、用心、用情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贵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定能够开创新的局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