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守好绿水青山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和实践
12月初,从生态环境部传来喜讯,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凤冈县、遵义市习水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贵阳市观山湖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至此,贵州已有12个地区拿下国家级生态创建的“金字招牌”。
荣誉来之不易!“十三五”以来,贵州全省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深化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和实践,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不断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良好稳定,“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作为贵阳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增多,导致垃圾、生活污水直排,南明河水质一度遭受严重的威胁。现在,南明河的水变清了,配套设施越来越完善,游玩的体验感也更好了。每天,贵阳不少市民都会沿着南明河边来一场夜跑。
近3年来,贵阳市共计投入75.91亿元推进南明河污染治理。全流域利用遥感、无人机找到水体污染的症结所在,对南明河沿线支流汇口、雨水口、排污口等333个各类排口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开展水质监测和追踪溯源,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家技术团队,对南明河城区段沿线污染源进行全面勘察,对沿河33个断面进行水质水量检测,形成了上万组数据。
截至目前,南明河流域内25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7条主要支流全部达标,2个国控断面稳定达到Ⅲ类和Ⅳ类水质标准。
久久为功,利在长远。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强,贵州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实效。
今年1至11月,全省县级以上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7%,全省151个地表水省考核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贵州名列全国第四,为优秀等级。
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增强
“黑顶鹤、水鸭子、白鹭……全部都飞回来了。”谈起近年来在瓮安河附近遇到的野生动物,王吉洪如数家珍。
作为乌江的支流,瓮安河地处磷矿生产重点区域,为保护好这一方清水,瓮安县铆足干劲,从建成全国领先的生态沉降坝,到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莱茵河”模式,再到引入国内先进团队处理生活污水……每一个举措都是为了让昔日的“牛奶河”焕然一新。
作为磷矿资源大省,贵州率先在全国提出“以渣定产”,同时实施《贵州省磷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结合“三磷”排查整治和消灭劣V类水体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流域总磷超标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37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珠江流域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8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为100%。
目前,我省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全部完工,正在开展核查验收销号。今年开展的磷化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白酒酿造等4个行业领域的减排达标治理,已排查评估企业660家,需整治的168家已完成整治158家。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得益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今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贵州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等30项我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上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每一项成果的获得,都是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方案”贡献“贵州智慧”。
近年来,贵州实施10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全国实现多个“率先”——率先在全国建立首个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率先设置环保法庭并成立公检法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率先在西部建立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率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率先将河长制纳入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生态建设的大踏步前进,离不开制度、法治的保驾护航。
今年8月,我省发布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基本建成“三线一单”运用平台,在全省产业布局、产业准入、水利、国土空间规划及规划环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及可行性预判等方面进行了初步运用。
截至目前,全省共划定了1332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同时,今年以来,为切实服务全省重大项目,对全省1540个重大项目建立了环评服务台账,并对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水利、矿产等216个项目,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力争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问题解决在前端。(记者 申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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