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合同专项整治

22.05.2015  20:42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2日电(记者李黔渝) 贵州省工商局、省商务局22日起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合同专项整治,督促发卡企业严格执行发售卡制度,防范资金管理的潜在风险,规范消费市场。

    据介绍,商场、超市、美容、餐饮等行业发售的购物卡、购物劵在便利群众支付、扩大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隐藏诸多风险。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规定,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记名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等。

    据了解,一些违法企业存在违反规定,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自身经营风险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予以大力查处。

    贵州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监管部门将从企业合同交易、台账、预收资金、备案等发卡、售卡以及消费领域用卡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实名登记、非现金购买、限额发行等“三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查办的案件及时公示,对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增强社会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