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将防汛抢险Ⅳ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17.07.2014  11:10

多彩贵州网讯 为充分有效应对灾害天气的不利影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7月16日起,将防汛抢险Ⅳ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Ⅲ级响应,要求各地各单位及厅值班工作转入应急值班状态。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7月15日08日至16日08时,全省共出现特大暴雨11乡镇,大暴雨14县210乡镇,暴雨15县221乡镇,大雨14县321乡镇。强降雨落区主要在铜仁市、遵义市中南部、毕节市、贵阳市、六盘水市北部、安顺市大部、黔南州北部和西部、黔东南州北部边缘。县城最大雨量为江口的172.6毫米,乡镇为平坝县齐伯乡的243毫米。目前较强降水云系主要位于贵阳市、安顺市东部、遵义市东南部、铜仁市中部,未来将缓慢东北移,全省降雨天气持续。

对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专门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获取强降水气象信息。组织路政、运政、海事和养护队伍加强巡逻巡查,特别是公路部门的路政人员,须全员到岗,排查公路隐患,发现水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并通过新闻媒体、交通网站、公路LED情报板、警示牌、收费站口、车站、码头,向社会发布天气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

省交通厅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迅速奔赴抢险救灾的第一线,迅速摸清灾情和水毁情况,组织力量抓好水毁抢险和道路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公路畅通,为地方党委政府赶赴灾区处理灾情、向灾区运输救灾物资、转移运输受灾群众提供坚强保障。

同时,各在建公路建设项目业主要迅速通知项目施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施工路段、地段进行排查监测监控,一但排查出有地灾隐患的区域,不得安设工棚、民工营地等,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海事航务部门要加强对港口、码头、航道的安全检查和通航水域的安全巡查、险情排查工作,严把船舶签证关,防止船舶冒险航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强降水天气下水上运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