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聂雪松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省有关部门,省有关高校、医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聂雪松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胡永忠任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厅长级)。
张洪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正厅级),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肖远平任贵州师范大学校长,不再担任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刘雷任贵州财经大学校长,不再担任安顺学院院长职务。
梁贵友任贵州医科大学校长、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兼),不再担任遵义医学院副院长、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刘兴德任贵阳中医学院院长。
刘建国任遵义医学院院长。
吴一文任贵州警察学院院长,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建平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院长。
吴次南任安顺学院院长,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刘玉海任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向东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
王玉祥任贵州省商务厅副厅长。
田志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总畜牧师职务。
彭锦斌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贵州办公室)主任。
陈朝伦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继勇任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吴有富任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武斌儒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德恩任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商学院副院长职务。
吴天祥任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院长。
苟勇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吴国才任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院长。
李俊华任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肇军任遵义师范学院院长。
颜永强任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池涌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卢凤鹏任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不再担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孙发任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
余昌胤任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
周杰任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不再担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田晓滨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余维祥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
胡兴灿任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顾名宇任安顺学院副院长。
李海洋任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王珏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保留副厅长级)。
徐飞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青春任贵州省粮食局巡视员,不再担任贵州省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王卫东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赵熙贵任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
李鹤群任贵州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解彬任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贵州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巡视员。
张学军不再担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志旭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校长、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职务。
杨柱不再担任贵阳中医学院院长职务。
陈梓泽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宗永涛不再担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舒宇不再担任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贵州办公室)主任职务。
宋广强不再担任贵州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樊铁钢不再担任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黄亚励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刘文不再担任贵阳中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建平不再担任贵州理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熊国敏不再担任安顺学院副院长职务。
龙泽玉不再担任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刘健不再担任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