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力构建文明祭奠新风尚
贵州地少人多,生态环境脆弱。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殡葬事业当中,辐射到殡葬活动各环节和殡葬改革全过程,带动移风易俗,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办丧新风尚,有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殡葬改革:力度不减,梯次推进
各级认真贯彻国家殡葬改革方针,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截至目前,全省88个县(自治县、市、区、特区)全部划定火化区,全省有28个县(市、区)全部行政区域全面推行火化,有35个县(市、区)在县城及周边区域、重点旅游乡镇、工业园区部分推行火化。2016年全省火化遗体数达106191具,火化率43.8%,较上年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是全国火化率保持增长的7个省份之一。84个县市区实现集中规范治丧,71个县市区实现集中规范安葬。贵阳市、黔西南州等地先后通过人大出台并修订了本地的殡葬管理办法,贵阳市全面开展“三位一体”殡葬改革,遗体火化率、骨灰处置率率先在全省实现100%的目标。在土葬改革区,积极推行集中安葬,通过划定集中安葬点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7183个,规范了近10000个行政村的治丧和安葬活动,覆盖行政村总数的62.4%,散埋乱葬的现象明显改观。积极发展一直村级红白理事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引导群众规范治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殡葬服务:覆盖更广,更为多元
着眼于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丧葬服务需求,以“政府指导、多元参与、共谋发展、惠民便民”为宗旨,多渠道筹集资金数亿元,建设和改造了一批环境优美、服务便捷、功能齐全的殡葬服务设施。全省共建成殡仪馆79个、殡仪服务站(集中治丧点)34个和火化场10余个,经营性公墓89座,城市公益性公墓32个,一批生态型、园林化殡葬服务设施深受全国同行赞誉。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殡葬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组织殡葬行业职工参加国家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并多次获奖。建立健全标准化服务流程,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多层次治丧需求,将各个殡葬服务场所逐步升级打造为展示民政形象的舞台和窗口。从2015年起,持续开展殡葬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和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以着力规范殡葬服务行为、规范殡葬服务流程,强化行业自查自纠、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创建文明优质窗口,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表彰。
惠民殡葬:范围更宽 力度更大
着眼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各地均制定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四项基本丧葬费用”(即: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由政府买单。贵阳市、平坝县等部分县(市、区)还将对象范围扩大到全体居民,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2016年全省共为困难群众减免了8000余万元基本殡葬费用。贵阳市将惠民殡葬政策纳入2017年政府民生实事,率先在全省提高了惠民殡葬的标准,最高减免标准增至1952元。与此同时,各公墓在墓区开辟了不同价位的墓穴,形成不同层次加价格体系,对困难群众实行免费或低价位安葬,保障了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要求。
安葬方式:更加节地 更重生态
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按照绿色环保要求,积极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探索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和深埋、抛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截至目前,全省建成骨灰树葬区31个,花葬区27个,生态骨灰存放格位区40余个。积极完善节地生态奖补政策,调动群众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积极性。贵阳市将骨灰集中降解安葬、骨灰花葬、骨灰深埋、骨灰树葬、骨灰草坪安葬、骨灰壁龛葬、骨灰海葬、骨灰抛撒纳入奖补范围,奖补额度2000-3000元。今年清明节期间,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市、黔南州等地还组织一批经营性公墓积极开展免费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贵阳市还联合深圳、天津推行海葬。为群众免费提供生态、环保、绿色的安葬方式,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新风。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已安葬逝者1000余人,节地生态葬法逐步得到群众认可。
清明祭扫:更加文明 更重安全
各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精心组织开展“平安清明、文明祭扫”活动。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等保障举措,持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预计将有43个公墓免费提供鲜花,开通祭扫交通专线和安排祭扫保障车230余辆。“孝思网”还专门开辟了网上祭奠和代客祭扫服务。针对清明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祭扫活动多的特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服务情况督导检查,按照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用品“三必查”和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等“八不得”的要求消除隐患、提升服务。建立清明节应急值班制度,设置观测点动态监测祭扫安全保障和服务保障情况。预计,清明节期间,全省各公墓和祭扫点将接待祭扫群众5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