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反家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03.03.2016  11:25

  积极参与推动立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贵州省反家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3月1日是全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日。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贵州省家庭暴力信访比例占婚姻家庭类投诉三成以上。贵州省妇联组织积极参与推动立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很多反家暴工作走到全国前列。

    据悉,家庭暴力在全省各级妇联系统的历年信访中占很大比例。2015年全省各级妇联接待婚姻家庭类投诉2265件(次),其中家庭暴力投诉727件(次),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32.1%。在家庭暴力中,受害人女性比例大大高于男性。根据2013年统计,女性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比例达94.1%。家庭暴力手段多种多样,有的极其残忍,触目惊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一直以来,省妇联高度重视家暴问题,很多反家暴工作都走在全国的前面。

     从源头上立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为让省委政府认识到家暴工作的重要性,尽快促进贵州省反家暴立法,2000年至2005年,省妇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三次全省性的家庭暴力情况调查和调研,2005年4月省妇联在九个市、州、地开展家庭暴力问卷调查,对家庭暴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得到了真实反映家庭暴力现状的第一手资料。在省妇联的积极促成下,2005年7月30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在当时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出台反家暴法规性文件的省区。决议中对各级政府组织及职能部门,公、检、法、司、人民团体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2014年初,绥阳县妇联借村(居)换届和村民自治制度完善等契机,117个行政村都将反家庭暴力纳入了村规民约,实现了全覆盖。各村《村规民约》中规定,凡有女性、孩子或老人在县妇联、乡镇妇联或村妇代会主任处反映受家暴伤害的记录,该施暴人都会被打入反家暴信用“黑名单”,在参与村民自治或公共事务管理时,都必须先接受村委会的法制教育。

     整合资源,形成反家暴网络

    反家暴工作必须整合资源,齐抓共管。2003年2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建立了贵州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是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议事协调机构,由省人大内司委牵头,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妇联、团省委等部门组成,其主要任务是:通报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分析研究相应对策。在2005年召开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就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召开了会议。2009年通过的《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将遭受“家庭暴力”列入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范畴。2010年全省各县区开通了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2338,妇女可以通过热线反映家暴问题,2014年起,12338维权平台升级成功,形成语音、人工、网络三位一体的12338维权服务平台。2013年省妇联联合省民政厅在全省“救助管理站”挂牌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站”,目前全省已建立近200个庇护所(庇护中心),分布在救助管理站、养老院等机构。

     积极响应国家《反家暴法》立法工作

    《反家暴法》进入立法计划后,贵州积极配合全国妇联做好征求意见工作。2014年11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日,贵州省妇联召开《反家暴法(征求建议稿)》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省人大内司委、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社科院、贵州大学、律协的法律专家,基层妇联、心理咨询机构等长期接待家暴受害者信访、咨询的一线工作人员参加座谈。贵州电视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法制生活报等媒体参与座谈和报道。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实践,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经省妇联认真汇总梳理出三条宏观方面、十四条具体条文的修改意见,报送全国妇联、省政府法制办。

     注重个案中维护家暴受害人合法权益

    2014年7月,《贵州都市报》刊登的一起安顺市关岭县妇女以暴制暴杀害丈夫的案例,引起了省妇联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妇联派出公职律师作为被告人代理律师,并多次派出权益部同志会同安顺市、关岭县妇联实地了解案件进展。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作为公众开放日审理案件,省妇联公职律师出庭参与案件审理,提交了被告可以减刑的相关证据,确保妇女在诉讼中得到公平公正对待。最终法院在酌情考虑被告具有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反家暴法》出台后,妇联组织将积极发动媒体做好宣传,建立贵州省妇女维权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妇女维权知识宣传,方便妇女群众及时反映诉求。同时发挥反家暴庇护所的作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加入到反家暴工作中来,社会化运作贵州省的反家暴工作。

    目前,在省妇联倡导下,天一致合律师事务所、合兴律师事务所、大谋律师事务所、纵贯律师事务所、典正律师事务所等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共同发起成立了贵州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盟?女律师联盟,旨在积极号召全省有责任心、公益心,愿意投身妇女儿童维权事业的女律师参与贵州省妇女儿童维权事业,共同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同时,省妇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成立了关爱妇女儿童工作志愿者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贵州德馨关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旨在为城乡妇女、儿童与家庭提供法律宣传、心理咨询与社会服务,开展社会性别和以人为本的研究与政策倡导,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及女性与儿童的全面发展,推动家庭的幸福平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记者 肖菡)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