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规定:经营甲醇汽油将被查处

16.11.2015  08:47

    记者11月15日从贵州省商务厅获悉,因甲醇汽油存在对人体健康和影响环境等问题,商务主管部门决定对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甲醇汽油经营行为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对有可能计量不准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移动式油罐车加油,也以无证经营进行查处。

    据悉,近年来,包括贵州等省市出现甲醇汽油以成品油形式为车用替代燃料,引起国家商务部重视,经商务部与环保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会商,认为甲醇汽油的使用还存在许多技术和质量问题,如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危害难以控制,使用不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致命,且燃烧火焰不明显,蒸发排放及尾气中有毒致癌物排放明显等,不符合车用汽油国家强制标准规定。

    甲醇汽油仅限于专门使用甲醇汽油燃料汽车,不能作为普通车用汽油,给普通汽车加注,因此,商务部门要求在贵州省范围内的甲醇汽油加注点立即停业,商务主管部门查出后按无证无照经营处理。(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