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561元和每年3580元
28.02.2017 14:05
本文来源: 新华
2月27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有效保障343.2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今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至561元/月和3580元/年,增幅分别达10%和18.2%。
同时,为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保护,救助站主动巡查部门协同机制建成覆盖率和救助寻亲服务推送率达100%,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率达90%以上。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省将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20%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市场化运作。在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面,力争20%的县(市、区)农村社区建设达到国家A类标准。在精简行政审批环节方面,推进养老机构申办一站式服务。为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养老”智能养老服务。为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提升服务效能,各市(州)将确定1个以上县(市、区)开展城乡社会协商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全省民政系统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开展工作:着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着眼加快民政事业提质转型发展,深化推进民政供给侧机构性改革;着眼应对老龄化社会需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提速发展;着眼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眼优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有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眼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强力推进民政基层基础工作。(记者 王淑宜)
[责任编辑: 刘昌馀]本文来源: 新华
28.02.2017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