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联关于开展评选表彰2014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
05.06.2014 18:08
本文来源: 妇联
各市(州)妇联、仁怀市妇联、威宁县妇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工委、省国防工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近年来,我省各族各界妇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贵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为推动贵州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经贵州省妇联研究,决定在2014年纪念贵州省妇联成立60周年期间,大力表彰一批贵州省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贵州省三八红旗手100名 2、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60个 3、贵州省五好文明家庭100户 4、贵州省巾帼文明岗30个 5、贵州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30个 6、贵州省巾帼建功标兵30名 7、贵州省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30名 二、评选条件 ( 一) 贵州省 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 周岁以上,贵州省籍或外省在贵州投资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品德高尚, 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二)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 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品德高尚, 无私奉献。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 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三) 贵州省 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 2. 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 3.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低碳节能,倡廉助廉 (四) 贵州省 巾帼文明岗 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专人负责或分管,重视女性发展,培养女性人才,定期指导和检查,有明确规范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有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文明岗“三进”活动(进行业、进社区、进乡村),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4.示范性强。严格遵守《贵州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五) 贵州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积极为农村妇女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争取政策、协调资金,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妇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示范性强。积极推广运用现代农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在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3.组织有力。组织引导农村妇女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靠科技创新创业,为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 贵州省 巾帼建功标兵 评选条件 1.示范带动。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2.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3.作风优良。具有先进的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七) 贵州省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 评选条件 1.成绩突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在增收致富、造林绿化、创业就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2.带动性强。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农村妇女共同致富。 3.信誉度高。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社会影响力强。 4.热心公益。扶弱帮困、团结邻里,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实事、办好事。 三、实施步骤 1.动员发动阶段。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10月开始,层层动员发动,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活动的氛围。发动群众踊跃自荐或推荐身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高群众参与率,使评选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2.各地各单位按照贵州省先进个人(集体)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紧密结合“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挖掘、培育和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面向社会和群众,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持续传递文明向上的正能量。贵州省妇联将在2014年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贵州省妇联成立60周年期间,持续宣传一批先进典型。 4、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所推荐的先进个人(集体)事迹突出,真实生动感人、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省先进个人(集体)时, 应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原则上应已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参评比例不低于20%;各推荐单位上报的全省及全国先进个人中,专职妇联干部最多不超过1人。 副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已经获得过省级妇联先进个人(集体)的,此次不重复推荐参加同级参评。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所推荐的先进个人(集体)事迹突出,真实生动感人、有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 3.被推荐人选须经本单位认真审核、公示,填写贵州省先进个人(集体)登记表。各地各单位对所推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并统一汇总后,于2014年元月30日前将总名单和登记表,通过电子版报贵州省妇联。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省五好文明家庭材料报省妇联宣传部;省巾帼建功标兵、省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省巾帼文明岗、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材料报省妇联发展部。省妇联相关部室按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省妇联党组审定。 五、表彰方式 贵州省妇联将于2014年2月在贵州妇女网上公布评选表彰名单,并将于2014年纪念贵州省妇联成立60周年期间,对全省先进个人(集体)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财源宾馆省妇联宣传部 邮政编码:550004 省妇联宣传部联系人:杨娟 高晓鲁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 6575562 6894558(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妇联发展部联系人:陈莉丽 联系电话及传真:6577717(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贵州省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巾帼建功标兵、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巾帼文明岗、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贵州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贵州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4.贵州省五好文明家庭登记表 5.贵州省巾帼文明岗登记表 6.贵州省巾帼建功标兵登记表 7.贵州省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登记表 8.贵州省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登记表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10月 21 日 贵州省妇联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贵州省先进个人和集体名额分配表 地区及系统 | 三八红旗手 | 三八 红旗集体 | 五好 文明家庭 | 巾帼建功 标兵 | 农村科技致富女能手 | 巾帼文明岗 | 农村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
总数 | 100 | 60 | 100 | 30 | 30 | 30 | 30 |
贵阳市 | 10 | 7 | 10 | 3 | 3 | 4 | 3 |
遵义市 | 9 | 7 | 10 | 3 | 2 | 3 | 3 |
六盘水市 | 9 | 4 | 9 | 3 | 3 | 2 | 2 |
安顺市 | 9 | 4 | 9 | 2 | 3 | 2 | 3 |
毕节市 | 9 | 4 | 9 | 2 | 3 | 3 | 3 |
铜仁市 | 9 | 4 | 9 | 2 | 3 | 2 | 3 |
黔南州 | 9 | 4 | 9 | 2 | 3 | 2 | 3 |
黔东南州 | 9 | 4 | 9 | 2 | 4 | 2 | 4 |
黔西南州 | 9 | 4 | 9 | 2 | 3 | 2 | 3 |
仁怀市 | 1 | ||||||
威宁县 | 1 | ||||||
省直机关工委 | 4 | 5 | 6 | 2 | 2 | ||
省国资委 | 3 | 2 | 2 | 1 | 1 | ||
省教育工委 | 1 | 1 | 3 | 1 | 1 | ||
省国防工办 | 2 | 2 | 2 | 1 | |||
省军区政治部 | 1 | 1 | 1 | 1 | |||
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 1 | 1 | 1 | ||||
其他 | 5 | 4 | 2 | 4 | 3 | 4 | 3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 |||||||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地 区 ︵ 系 统 ︶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 ||||||||
人 数 | 女性人数 | |||||||
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事 迹 | ||||||||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地 区 ︵ 系 统 ︶ 推 荐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户主 名称 | 家庭 人口 | 民族 | 联系 电话 | ||||
家庭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推荐 单位 | |||||||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位名称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电话 | ||||||
计生情况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主 要 事 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
集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姓 名 | 年龄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目 | 民族 | 职称或职务 | |||||
计生情况 | |||||||
所在单位或村镇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
集体名称 | 负责人姓名 |
姓 名 | 年龄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目 | 民族 | 职称或职务 | |||||
计生情况 | |||||||
所在单位或村镇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主要事迹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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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14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