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
的通知
黔建建字﹝2016﹞41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指导、教育培训、专业评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我厅决定建立贵州省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并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等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工作职责
(一)受相关单位委托或邀请参与起草、审定有关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和制定质量检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二)受相关单位邀请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技术及课题专家论证工作。
(三)受各级主管部门邀请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四)受各级主管部门邀请或委托参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实地核查。
(五)受各级主管部门邀请或委托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受相关单位邀请或委托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教育培训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及检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表达能力,检测理论、专业知识能力在本单位突出,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70岁以下。超过70岁,身体健康、技术水平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能够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辖区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专家推荐工作。
(二)专家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报所在市(州)住建局,贵安新区规建局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市(州)主管部门汇总于2016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省厅建筑业管理处(纸质推荐表及电子档各一份)。
(三)原省检测协会专家库内的专家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省检测协会统一报我厅建筑业管理处。
(三)推荐名单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公示后,予以全省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对照专家推荐条件,积极组织本单位专家进行申报,各地上报的专家名单我厅将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拟推荐专家严格审核把关。优先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参与支持主管部门工作的同志,并为拟推荐人员参与相关工作给予帮助支持。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专家工作业绩和主管部门工作建议适时对专家库名单进行调整。
联系人:吴炫桦、李焕;联系电话(传真):0851—8536037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推荐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