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15.12.2015  16:37

  为突出我省旅游发展特色,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对《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贵州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欢迎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好该条例提供参考。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6年1月3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

  联系地址: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8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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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