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开展2014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处级干部第三次小集中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推动我省档案方志工作创新发展。9月23日,贵州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档案馆)开展2014年度党组中心组及处级干部第三次小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主任、馆长)王传福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副馆长)曾健、梁贵钢、机关党委书记罗征文参加了会议。
这次学习共5天,其中9月19日至22日为自学,9月23日为集中学习和研讨。主要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31号)以及赵克志书记在省委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
在集中学习研讨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大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同时,结合实际,参会人员紧紧围绕档案方志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我省档案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重点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
会上,王传福、曾健、梁贵钢、罗征文等同志作了中心发言,政策法规处处长欧阳峰、业务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刘亚文、业务二处处长李平远、业务六处处长张维刚、业务七处处长金琼、业务八处处长田红等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专题发言。
学习会场(一)
学习会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