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4月20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共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实践“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大会强调,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跟紧跟上、坚决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扭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根本依据,必须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权利监督执纪问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综合施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笃定笃行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从严从实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抓常抓长深化作风建设,着力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精准精细实践“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到位;聚焦聚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善做善成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严抓严管加强自身建设,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锻造过硬执纪队伍,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