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缓堵十条” 以期提升城市路网畅通度
近日,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的意见》,拟通过十方面举措来提升城市路网的畅通度。
当前,由于轨道交通1、2号线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剧。为此,《意见》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缓解交通拥堵。十项举措具体为——
加强督查,对推诿塞责、履职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提请问责。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加大对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违规造堵的打击力度。不准随意变道、抢道争行、违规行驶、违停乱放等,对故意停车扯皮人为造堵的行为从重处罚。
加大占道经营处罚力度,严格限制和规范占道摊点(夜市)进场时间和摊区设置,不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含人行道)摆摊设点。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占路施工,对超范围占道施工和“围而不建、围而慢建、建成不拆”责令整改等。
合理安排市政作业时间。非抢险类市政设施维护作业要在夜间进行,次日恢复通行,不准延时施工影响交通等。
保证公交运力,优化公交线网布局,科学调配运力,加强对公交车随意变道堵塞交通、出租车在拥堵区域占道长时间揽客和违规停车抢客行为的管理。
强化道路维护管理,保证路面平顺,不能因路面不平等因素造成车辆减速、绕行致堵。
调整物流作息时间,不准在早晚高峰进行配送。
加强货车通行管理,加大对货车白天进城巡查和处罚力度等。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树立“能走不坐、能坐不开、文明出行”的出行理念,增加步行和公共交通出行。
为督促《意见》落实,贵阳市还将建立三级督查机制,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导。所谓三级督查机制,即第一级由市交委、市督办督查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牵头对全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导;第二级由各部门成立督查组,对部门行业管理范围内的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导;第三级由各区(市、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内治堵工作进行督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