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和保护工作
近年来,贵阳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和保护工作。
彰显特色,助推发展。 在实践中,贵阳市始终把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工作和文化工作中通盘考虑,上升到市级层面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如定期举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周”活动,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全国民族民间舞大赛,举办贵阳避暑季民族风情活动等,以宣传推荐“爽爽贵阳、避暑天堂”为载体,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弘扬。
加大投入,强化基础。 除市级宣传、文化经费外,民族工作部门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民族文化补助资金,用于解决民族文化挖掘整理、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保护传承、人才培养等方面。同时,各区(市、县)级财政也匹配相应资金设立了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补助资金。2010年来,市区两级财政共计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帮助民族乡村新建文化活动室、运动场、花坡、歌场100余处,扶持文化艺术工作队10余支,培养扶持文化活动传承人100余名,实现了民族文化传承创新有阵地,有人才。
明确目标,注重传承。 2010年来,贵阳市成立了“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 及“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登记、验收、申报及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存档等具体工作。设立在贵阳市民宗委的贵阳市民族古籍办公室组织编写了《民族知识》、《布依语、汉语双语教材》,《学唱民歌》、《教师备课本》、《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等书籍,整理了《布依酒歌》等古籍,实现了让民族文化传承有“根源”。
加大宣传,增强保护。 多年来,贵阳市坚持在全市“民族团结周”期间,在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民族团结》专栏、专题,宣传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展示贵阳民族文化魅力。相继制作了《贵阳民族风情》光碟和《聚焦贵阳少数民族》、《守护珍藏》等画册,多层面、多视点地展示了贵阳少数民族的风俗魅力和发展进步。同时,支持相关区(市、县)举办“三月三”、“六月六”等民族节日活动,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调赛、民族文艺调演以及“民族欢歌”大游演等,有力地促进了贵阳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探索路径,筑牢基础。 把民族文化纳入民族学校及部分中小学教学内容。历年来,贵阳市部分民族中学为备战贵阳市少数民族运动会,在校内举办了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训练班,一些民族中小学陆续将当地的民族文化引进校园,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全面推开。目前,全市有96所民族地区中小学有针对性地把民族工艺、民族乐器、民族舞蹈、民族山歌、民族戏剧、民族体育、民族语言等引进校园,深化了素质教育,有效地传承、保护了民族文化。
强化交流,提升影响。 近年来,我市先后派出和接待多个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和个人进行表演,相继与多个省区市进行了民族文化交流与合作。还分层次、分步骤地对我市乌当区下坝乡花棍队,花溪区民族文工队进行培训和扶持。二支演出队多次走出大山,走出贵州,参加了第五、第六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宣传了贵州、贵阳,传承了贵阳的优秀民族文化,增进了外界对贵阳的了解,有力地提升了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示范带动,协调发展。 工作中注重将民族文化保护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在全市30个少数民族比较集中、民族特色浓郁、经济发展基础好的村寨建设“民族特色文化示范村寨”,重点加强民族文化长廊、民族文化陈列室、民族文化墙、寨门等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广酿米酒、剌绣、打糍粑等民族民俗活动,实现民族文化动态保护,静态传承;把民族文化保存在村民日常生活中,特色村寨古朴纯真的民族风貌成为乡村旅游的自有特色。花溪青岩镇龙井村,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偏坡乡偏坡村等6个特色村寨入选全国民族特色村寨和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