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不少于160元

01.07.2016  15:03

本报讯 昨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公布贵阳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分别为4682元、160元。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贵阳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确定贵阳市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为4682元。与2015年至201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最高不超过4342元相比,上调340元。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度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确定贵阳市2016年至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60元。较2015年至2016年的下限标准多了34元。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缴存单位按此通知做好2016至2017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