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确保今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5%

12.09.2016  12:37

    贵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确保2016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流动人口落户城镇114470人。

    根据要求,贵阳市按照实际居住地原则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对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对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登记户口,也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为解决无合法手续自建房的落户问题,明确对居住在无合法手续自建房中的非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将其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在引导农村生态移民落户城镇方面,将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安置地点选择在“城镇属性”地域,集中进行安置。同时,对居住分散、高投入低产出、不宜居住的地区,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时,应当最大限度将安置地点选择在“城镇属性”地域,集中进行安置,推动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城市城镇就读的非本市户籍或本市非城镇户籍的学生,可将户口迁入就学地落户。对在贵阳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工作,且暂时租住在工作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进行暂住登记后,自愿在贵阳市落户的,可以为其在工作区域集体户办理进城落户手续。

    此外,还将积极推动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非本市户籍工作人员入籍贵阳市。(记者 肖达钰莎)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