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公安再次给予动车上抽烟乘客罚款500元

22.01.2015  12:45

    继上周连续处罚两名动车上的吸烟违法人员,并分别给予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后,1月20日,贵阳铁路公安处贵阳火车站派出所再次给予一名在动车上吸烟的旅客罚款500元处罚。

    1月20日下午2点,旅客杨某在南宁东至贵阳北的D3522次列车2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触发烟感报警器,导致列车时速迅速从190公里降至120公里。乘警查获该旅客后移交贵阳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据了解,杨某家住六枝农村,跟随老乡在南宁打工,当天是首次乘坐动车,因不太听得懂普通话,车上广播宣传也没注意听,所以不清楚动车全列禁止吸烟的规定。经过民警的高铁安全宣传教育,杨某认识到动车吸烟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并表示将向身边的老乡、同伴广泛宣传,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据悉,这是贵广高铁开通以来,第三名旅客因为吸烟而被铁路警方处罚,第一名旅客被罚款500元,第二名旅客被罚款500元、拘留5日。贵铁警方再次提醒广大旅客,动车时速快、安全标准高,全列禁止吸烟。(苗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