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10家单位在社会建设中表现突出获模范称号
16.02.2017 14:38
本文来源: 新华
贵阳市首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争名”活动经投票,现有包括贵阳市委组织部等10家单位获评为“履行社会责任模范单位”。
据贵阳市委群工委介绍, 2016年2月,贵阳市启动首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争名”活动,“十三五”期间,贵阳市将每年从100家左右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级人民团体中评选出“十佳”履行社会责任模范单位。
参与单位紧扣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重点围绕“大数据、大扶贫、大民生、大服务、大生态”五大类别提出本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个性目标,以项目化的方式申报并组织实施。
经过社会建设领域专家评审、共性目标审查和网络投票,贵阳学院、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地税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委、贵阳市国资委、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城管局、团市委、贵阳市国税局、贵阳市体育局10家单位荣获“履行社会责任模范单位”称号。(记者 肖达钰莎)
[责任编辑: 曾鹏]本文来源: 新华
16.02.2017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