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发展医疗卫生助力脱贫攻坚

19.09.2016  02:37

  “这次腓骨骨折住院共产生费用 23725.16元,报销了 19782.6元,个人只花了 3942.56 元,要不是国家的三重医疗保障政策,我这几年的积蓄又沒了。"来合医办办理报销手续的天台镇铁匠炉村精准扶贫对象户陈某贵感激地对工作人员说。近年来,赤水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采取有效举措开展医疗救助保障和健康促进工作,致力于遏制和减少农村群众“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现象产生,有效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识别救助对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扶贫、民政、卫计、计生协会等人员认定责任部门各司其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深入全市100个行政村农户开展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及时认定医疗扶贫对象,录入新农合信息系统,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认定救助对象53456人。

  提高补偿水平。降低乡级住院起付线,由100元降低到50元;提高县级及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县级由70%提高到75%,县外经转诊备案分段比例由50%、60%提高到55%、65%;完善慢特病门诊管理,增加原发性高血压、慢阻肺、肝硬化等六个病种纳入慢特病门诊报销范围,实施慢特病门诊就医即时结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十一类精准扶贫对象在市内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对下转患者免收起付线。截止7月中旬,新农合为救助范围内对象住院就医补偿626.34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72%以上。

  实施大病保险。从2016年1月1日起,赤水市用新农合基金按照30元/人标准上解遵义市统筹为当年参合群众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参合人员当次或年度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由大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给予大病保险赔付。大病保险为救助范围内对象支付理赔资金31.24万元。

  实施医疗救助。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将农村计生两户、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住院医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其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给予50%扶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重大疾病和大病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其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100%和70%予以救助。二是提高民政医疗救助封顶线。民政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和其他对象年度封顶线分别提高到3万元、1万元。三是减少合规医疗费用除外范围。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纳入医疗救助合规费用计算范围。四是降低医疗救助前置条件。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未达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救助范围内对象直接纳入医疗救助。截止目前,民政救助、计生扶助共支付救助资金37.88万元。

  方便群众结算。从2016年6月1日起,赤水市参合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其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施一站式结算。一站式结算服务实施以来,共有2111人次救助范围内对象享受了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便捷服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80%以上。

  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建设健全市乡两级远程医疗系统。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陆续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温州市人民医院等形成医联体或合作关系,定期派专家到赤水坐诊,力争让赤水群众在当地就可接受优质诊疗服务,免受奔波之苦。2016年上半年,该市农村人口县外就医人数较去年同期减少593人。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