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诚信计生“六步法”提升群众支持度和满意率

30.07.2014  19:09
本网讯 (通讯员 洪定殊)“现在的计生工作好啊!惠民政策多,服务态度又好!”家住赤水市大同镇古镇社区居民尹继中、张国霞夫妇逢人便说。原来,由于早年按政策生育一女孩后主动落实上环措施,并年年按时参加妇检。2014年4月,大同镇在全面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把尹继中夫妇评为一级诚信计生户,并为其发放了《诚信计生证》。5月份,44岁的尹继中突发股骨坏死,除去合医报销外,自己花了4万多元。凭借《诚信计生证》,尹继中向社事办申请低保补助和医疗救助,均很快得到落实,并领到一次性医疗救助金12500元。7月,女儿考上重庆商学院,又获得“习酒—我的大学”救助金5000元,为此尹继中十分感动。 赤水市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来,通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完善惠民政策,优化计生便民服务,深化维权等一系列措施,将诚信计生工作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同时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诚信计生推行过程中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最终形成了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新格局。现全市122个村(居)全部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共有7.49万名育龄群众签订了《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累计兑现诚信惠民资金1360万元。 在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中,赤水市总结出“六步工作法”指导各乡镇实施,即:第一步宣传发动:采取逐村逐组召开村(居)民小组会、代表会或群众会,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辅以各类宣传手段,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第二步建章立制: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把实行计划生育与落实惠民政策结合起来,拟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交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第三步双向承诺:由村(居)代表党委、政府向群众承诺,群众向村(居)承诺。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第四步评议建档:评议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评议会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计生办根据各村评议情况,将暂缓办理相关优惠政策的对象花名册报各级部门备案;第五步履约监督:相关部门在为群众办理事务时,对诚信家庭及时办理并兑现奖励及各种优先优惠待遇,对不诚信家庭暂缓办理或取消相关特惠和普惠政策;第六步考核评估:市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属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村(居)和相关部门开展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估,督查及考核评估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及部门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赤水市诚信计生工作实行市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以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为核心。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暂缓”和“七个一律”等措施来规范运作方式。一是乡级计生办对全乡不诚信家庭进行梳理、分类,列出“五个暂缓”对象,填写《计生“双向承诺”告知书》主动上门告知,并督促其履行计生义务。由于把服务工作提前,大大缓解了计生对象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二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建立“七个一律”奖惩机制,加大对村(居)、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工作考核,有序推进“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三是发放《诚信计生证》,对诚信户进行分类,并发放证件,定期审查,执证对象到各部门办事只需提供《诚信计生证》,即可办理,不再一事一证,并在集镇超市、电器市场、小百货等商铺中评选出诚信计生户,根据持证诚信计生对象不同类别提供不同程度的优惠。四是实行部门通报制度,每月由计生部门向乡(镇)所属部门通报违反《诚信协议》人员名单,对名单上的对象办理事务的进行暂缓。五是实行《谅解协议》制度。对于违反《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的困难群众,一时不能履约的,签订《谅解协议》,限期落实。六是将试点村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改为全面推行,解决服务口径不一致问题。 在工作中,注重拓宽服务领域,全方位开展便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市、乡两级在重大节假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救助等活动,定期到基层开展慰问、帮扶和培训,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问题。各村(居)结合实际全方位开展便民服务。全市成立了1000人的诚信计生服务队,购买了1000套印有“诚信计生”字样的衣服和帽子,分布在17个乡镇122个村(居)。如两河口乡的诚信计生服务队员,个个会骑摩托车,经常活跃在全乡的各个角落,为诚信计生家庭户运送救济米、代办自用材采伐手续、办理入户申请、送避孕药具等,载诚信计生家庭户成员出行,让群众真正体会到诚信计生家庭处处受益,失信计生家庭处处受制,转变了群众我要诚信,而不是要我诚信的观念。 通过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赤水市广大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计生干部形象得到提升,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全市育龄妇女62874人,其中农村独生子女户12171户,36513人:二女绝育户3953户,15812人;城镇独生子女户7689户,23067人。2014年前九个月,全市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74%,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05%,出生人口性别比106.25∶100;已婚育龄妇女一孩率为51.2%;征收社会抚养费1081.94万元。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