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6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27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2014年以来,铜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近日,铜仁市纪委对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德江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陈健因单位出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德江县政协仍然存在以考察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违规购置超标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陈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铜仁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碧江区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田茂英等人因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至2014年期间,碧江区民宗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田茂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碧江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区委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区民宗局原党组书记沈友良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碧江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宗局原党组成员、副科级纪检员刘泽庆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碧江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宗局副局长杨名、杨彦彬分别被诫勉谈话。
思南县长坝镇党委书记文桂等人因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和津补贴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长坝镇先后五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高温抗旱工作补贴、房租补贴等费用。文桂和长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杜世福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思南县纪委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长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祖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思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铜仁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龙琼因市实验幼儿园违规发放福利费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7月4日,市实验幼儿园违规给该园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发放福利费。龙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铜仁市教育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松桃县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所长麻劲松(并主持行政拘留所工作)等人因单位滥发津补贴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松桃县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戒毒所与拘留所合署办公)套取资金用于发放民警福利,并截留创收资金用于发放民警值班补贴。麻劲松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松桃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县拘留所所长梁启华因履行主任责任不力,松桃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江口县德旺乡坝溪小学校长田茂胜因违规发放教师福利受到责任追究。江口县德旺乡坝溪小学从2013年春季学期至2014年秋季学期,截留学前班费、作业本费等资金,部分用于违规发放教师福利。田茂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江口县德旺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凡是履责不力、出了问题的,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责任,又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责任。(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