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规今起实施 史上最严环保法重典治污

01.01.2015  09:48

    中新网1月1日电 (吴涛) 允许地方政府有限举债、企业违法排污按日罚款……新年伊始,修改后的《预算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预算法20年首次大修 政府举债被套上“紧箍咒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这标志着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20年来的首次大修。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地方举债、预算公开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有限发债权,明确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对举借债务的用途规定,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并公开政府资产负债表。让地方政府的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地方人大监督,还要接受上级行政和立法机关的监督。

    此外,9月份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强化教育和考核,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地方政府对其举借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最严环保法重典治污 企业违法排污按日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了“史上最严”环保法修订案。新修订的《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违法排污者受罚被责令整改后如不改正,环保部门就可按日连罚。

    新环保法有限放开环保公益诉讼主体,明确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新环保法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四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包庇违法行为等9种行为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为配合新法实施,10月,环保部发布首批4个暂行办法,除了备受关注的按日连续处罚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外,还包括对违法企业采取查封、扣押乃至限产及停产措施。

    性侵未成年人等七种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最高法、最高检察、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七类严重伤害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将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人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意见》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采取家庭寄养、自愿助养、机构代养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学校安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照料,并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出租车司机电召爽约最高可罚200元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驾驶员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规定》明确,在“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等四种情形之下,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出租车驾驶员应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否则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规定》还明确,当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时,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若不予配合,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此外,进入2015年,还有一批新规也将于今日同时实施: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从2015年正式实行。适用企业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要下降。

    中国今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包括相机镜头等在内的物品进口税率将降低;三项铁路新规今起实施,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销售车票;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今起取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