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任命6026个“路段长”

24.03.2017  11:05

  本报讯(实习生甘丽 记者沈丽琼)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贵阳市再出重拳——建立“路段长”责任制。

  3月23日,贵阳市公布了全市6026名“路段长”名单。即日起,他们将肩负起全市4438条次干道、背街小巷、村寨道路的社会秩序、公共服务、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理、门前三包、市民文明行为等监管重任。

  据介绍,此次,贵阳市将在全市10个区(市、县)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贵阳高新技术开发、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经济区建立文明共建工作路段长责任制,主要范围为:市城管局管理道路以外的所有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路段周边的公共场所和居民院落(城区主干道按照之前的管理标准继续巩固提升)。

  根据要求,“路段长”为文明共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各区(市、县)按照四大班子领导担任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路段的路段长,社区、乡(镇)班子成员担任次干道路段长,社区、乡(镇)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担任背街小巷及村寨道路路段长,村(居)委会负责人及委员担任小区院落及村民小组路段长的原则进行路段划分,视工作难易程度,可一人担任多条路段的路段长。

  “路段长”的工作内容是做好责任路段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公共服务、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引导、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管理、门前三包、农贸市场、文明旅游宣传等方面工作,以及“除陋习、树新风”文明行动的八大行动要求,提升个人文明素质。

  据悉,市文明委将重点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以及“门前三包”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路段长”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通报批评,并函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路段长”本人,督促限期整改。对没有改进或改进不力的在新闻媒体曝光。经过两次通报无效、拒不整改,由市文明委领导约谈区(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路段长”,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