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连续六年未向全国通报住房公积金信息

02.06.2015  20:15

  自2009年3月23日住建部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后,官方就再未对外披露过公积金的详细缴存以及使用情况。

  按照此前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本应在5月底对外公布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等重要信息。但截至记者发稿,在住建部的官方网站上,仍未找到相关材料。

  自从2009年3月23日住建部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后,官方就未再对外披露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缴存以及使用情况。因此,外界很难知晓这项资金的详细信息。

  此前官方曾发布简要信息称,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亿人。2900万缴存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9万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2.9万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200万笔,总额4.3万亿元。

  在今年3月20日的“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城市每年3月底、省(区)每年4月底、全国每年5月底,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它重要事项进行定期披露。

  此后已有地方政府陆续发布了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数据。但全国层面的信息尚未出炉。

  本周,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等人正在四川省眉山市进行考察调研,据四川新闻网报道称,张其光一行此行目的主要是督查地方政府对中央稳增长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落地。

  张其光在今年4月初曾在《经济观察报》上撰文称,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成熟,通过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整合各市管理中心,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管理集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降低管理运营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保障缴存职工权益。

  文章认为,目前,设立“国家住房银行”条件已基本成熟。一是改革依据充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3条提出“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45条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二是资金规模巨大。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3.7万亿元,住房维修资金约5000亿元。如允许每年发行专项金融债券1万亿元,今年资金规模接近6万亿元,2020年预计达到20万亿元,可基本满足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的低息贷款需求。三是已有人员和机构。目前,全国共有管理中心342个,业务网点2651个,从业人员3.8万人,可充分利用这些机构、网点和人员,组建国家住房银行分行和支行,中央设立总行,对各地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四是筹措资本金。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已接近800亿元,其中500多亿元为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