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短命工程”需强化监督问责
原标题:避免“短命工程”需强化监督问责
市政建设“短命工程”屡见不鲜。近日,有媒体曝光,造价不菲但运行不足五年的郑州市农业路22座BRT公交站台因修高架拆除,而该市文化路黄河路使用不到五年的人行天桥又将面临拆除,原因是配合地铁施工。
网民认为,利益驱动和“病态政绩观”导致耗费巨大公共财政资金的“短命工程”频频出现,凸显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市政建设必须科学规划,透明决策,严格问责,管住权力任性。
盲目市政建设凸显权力任性
网民“罗志鸿”认为,在扭曲的政绩观下,官员的短期行为造成市政设施缺乏科学长远的规划及连贯的建设。一些履新的官员,为了能够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取得不俗的政绩和口碑,就在缺乏深入调研、没有深谋远虑的情况下,不遗余力地上马一些市政工程,以期获得立竿见影的执政效果。之后,随着官员的变动,在同样扭曲的政绩观的驱使下,新上任的官员又有了新的城市建设思路,难免要对前任的政绩工程进行一番“改造”,如此一来,出现短命或烂尾的市政设施也不足为奇了。
有网民指出,在一些城市,大型建筑物建成不久就被拆除的情况屡见不鲜,郑州的短命天桥并非个案。有人说这是决策不科学导致的城市规划短视,也有人说这是盲目追求政绩的后果。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归根结底,还是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
科学规划严格问责
网民认为,对于各种业已出现的短命或烂尾的市政设施,要严格问责。在今后的市政设施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要充分论证、科学规划、透明决策,绘制出一张切合实际的市政设施建设蓝图。
网民“诗仙佩剑”表示,城市规划本就是一项带有长远性和战略性的综合部署,不能是纸上画画、橡皮擦擦的东西。要避免市政建设出现“短命工程”,既要统筹规划,立足长远,合理布局,科学论证,又要完善论证程序,留出充足的时间权衡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要建立问责机制,不能因为某些领导的更换或思路的变化就人为地任意改变。这样才能防止市政建设朝令夕改、劳民伤财。
“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网民“田慈孝”认为,避免“短命工程”,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尊重科学,民主决策。就城市建设而言,本身情况很复杂,不仅牵扯各方利益,还涉及民生问题,必须问政于民,问计于专家,吸纳各方意见,兼顾公平与正义、民主与效率,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记者 张小洁 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