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建立生态赔偿制度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3月10日,记者从都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办获悉,今年都匀市将建立生态赔偿制度,着力推进文明生态城市建设。
据介绍,2014年以来,都匀市运用新理念新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公私合营模式,融资建成黔南州首个园林景观式生态湿地雨花湖公园(一期),加快建设南沙洲民族文化公园、活水公园、绿茵湖等重点湿地公园。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创建工作,完成《都匀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启动都匀市茶园水库水源治理行动,通过综合执法、取缔“农家乐”、水质治理、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禁止机关干部在水库上游“农家乐”消费等系列有力措施,严格管理和保护都匀重要水源地的饮水安全。实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在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处理、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拓市场化路子,引入中国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推行专业化市场运营模式,有效降低治理成本,满足环境治污新需求。
今年都匀市将建立和完善严格监控所有污染物排放机制;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现污染治理全防全控,制定《都匀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建立环境举报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环保部门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相关工作机制、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程序、配套细则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同时,都匀市将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合理鉴定、测算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程度,坚持使用资源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