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金沙回沙酒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保护

12.04.2016  19:46

近日,贵州金沙县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金沙回沙酒”获得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9号公告保护,标志着金沙回沙酒这一具有独特品质和人文地理特征的产品,国家对其予以正式公告保护。

金沙回沙酒发源于乌江流域和赤水河流域之间,总面积2500余平方公里。周边环境山青水秀、林泉丰茂、气候宜人,气候环境的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为酿造味醇丰满的金沙回沙酒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金沙回沙酒生产历史悠久,据《黔西州续志》记载,早在清光绪年间,金沙所产白酒就有“村酒留宾不用赊”的赞美诗句。以其酱香突出、优雅细腻、味醇丰满、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等特点,在1963年第一届贵州评酒会上被誉为“贵州二茅台”,并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多个奖项。

“地理标志产品 金沙回沙酒”的公告保护,对进一步保护好金沙回沙酒的质量特色和声誉,提高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和价格水平,促进金沙县白酒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