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擒元凶

17.07.2014  21:31

2014年7月13日20时40分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在龙洞堡西南环线大白鲨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伤人,伤者可能已死亡。接警后该分局事故处理民警章力、王雨蛟迅速出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一名五十余岁男性死者横躺在西南环线大白鲨路段道路上,未发现肇事车辆,现场除死者随身物品外,只遗留有少量玻璃碎粒。

民警章力将现场情况向中队汇报后,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付兵及重案组民警班毅赶赴现场。四位民警立即向事发路段周边两公里范围展开走访工作。21时30分终于找到一位现场目击群众刘某,据刘某回忆肇事车辆车牌号为贵FJXXX,是一辆浅色面包车,司机是名年轻男性,该肇事驾驶员下车看了下道路上的伤者后,就快速驾车往东客站方向逃走。

办案民警立即着手查询贵FJ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信息,并由此获得车主陈某系云南省镇雄县黑树镇苏木村人,登记电话已停机,案件线索中断。办案民警再次通过摸排车辆交通违法信息处理情况,终于查询到陈某最近使用电话并联系到了本人。但陈某辩称其虽是贵FJXXXX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但近期其本人及车辆都在云南省镇雄县,未到贵阳,也未发生事故。

面对陈某的抵赖,办案民警再次展开摸排,通过大量工作,先后调取了该车在贵阳市使用记录和本人在贵阳市活动情况,结合证人证言掌握了大量确凿的证据。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经过办案民警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陈某终于于14日上午承认自己13日20时40分许驾驶贵FJ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南环线大白鲨路段,撞伤一行人,在下车发现被撞行人已死亡后,害怕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遂将车开到龙洞堡一无名森林小路后弃车步行回家。在陈某指引下,办案民警在龙洞堡无名森林小路找到肇事车辆贵FJXXXX小型普通客车。

经过一整夜奋战,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宣告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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