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案
17.03.2015 15:5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17日电 3月12日上午9时,长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2014年10月4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刘某窜至朋友韦某家,发现房门未关,便推开房门进入韦某家中,发现卧室内一成年男子正在熟睡,刘某遂将该男子的衣裤悄悄拿到客厅鞋架上翻找财物。此时,韦某母亲赵某正从外开门进屋,被告人刘某害怕赵某发现便立即带上翻找到的920元人民币逃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对其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在其父亲陪同下上门对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退赔盗窃所得,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系90后,且与被害人之子韦某系朋友关系。合议庭在对本案进行合议时,充分考虑了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被告人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情节,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五个月,在对被告人刑事处罚的同时也注重对其进行感化教育,给被告人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让其尽快回归社会。本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充分体现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的刑事原则在具体案件中的价值取向。(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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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