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部门部署专项行动 剑指环境污染犯罪
河北四部门部署专项行动 剑指环境污染犯罪
将组织开展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
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三个重点打击行动
记者张建林、谌璐报道:11月12日,河北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召开“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并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展开新一轮的铁腕打击整治。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明年4月底,为期5个半月。打击重点是涉气、涉水污染重点行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被环保部通报或约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和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流域内存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对象主要包括: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个人;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线索指向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的重点污染区域和污染企业;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专项行动期间,将组织开展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3个重点打击行动,整治一批环境污染重点区域。
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闫泽利介绍,各级公安机关环安部门将牢固树立合作、互通、共享的理念,巩固和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良好协作关系,主动对接检、法机关专门队伍,强化协同配合;将适时提请检、法、环三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本系统专项行动战果情况、重大典型案例,共同研究推进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将及时沟通会商,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鉴定认可等实际问题统一法律认识,确保案件侦办顺利开展。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围绕破解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实现打击工作的“四个转变”:把打击的重点从黑窝点、小作坊转向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法排污企业,从因果关系简单的小案件转向跨区域集团性案件,从技术含量低的直排案件转向篡改监测数据等技术性违法犯罪,从一厂一企拓展到污染严重的重点地区和流域,集中力量侦办一批大案要案,整治一批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将主动参与环保大检查工作,对国家明令取缔和淘汰的非法排污企业或重污染项目,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大清查整治力度;对影响重大、敏感复杂的环境污染案件,实行公、环、检联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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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8日,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和176个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了环安专职队伍,全省环安警力达到700余人,健全了省、市、县三级环境安全执法体系,实现环安警察执法力量全覆盖。
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025起
河北省环安专职队伍成立以来,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025起,破获25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59名,查处治安案件3942起,处理违法人员4560名。
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先后指导破获了武端庆团伙污染环境案、邢台建滔集团污染环境案、唐山滦县油泥炼油污染环境案等一批环境污染重大案件。
联合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战役
第一次战役:2013年11月6日至2014年5月31日,省厅环安总队与省环保厅联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434起,破获1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4名,查处治安案件1793起,处理违法人员2276名。
第二次战役:2014年10月16日至2015年4月30日,省厅环安总队会同省环保厅联合发起第二次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宣战的集中攻势。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23起,破获1010起,移送起诉4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名;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1823起,治安拘留20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