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终身问责严控增量

27.01.2018  01:12

  1月26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 贺俊怡 摄

  中新网贵阳1月26日电 (记者 周娴)1月26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控制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明确提出:出台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办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

  代省长谌贻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七严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争取国家增加贵州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进PPP化债、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记者注意到,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均有提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区和领域政府性债务、非法集资等潜在隐患增加;部分市县政府债务风险较高;要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

  2017年12月22日,财政部对外通报,江苏、贵州两省近期查实多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还对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不同程度处分。

  据媒体报道,尽管这并非财政部首次公开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处理结果,但此次通报时机敏感,释放出2018中国政府将更大力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信号。

  为了建立健全贵州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贵州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印发《贵州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该预案提出,债务高风险地区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债务重评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努力避免债务风险爆发。

  要求各市县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及省级债务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完整、准确地统计各类政府性债务,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台账。

  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可控性等情况,明确贵州省债务风险事件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谌贻琴说,2018年要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制定实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坚决遏制金融市场高杠杆炒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强化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监督,堵住表外业务风险口子,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完)